个人海淘的东西超过1000块钱被扣,个人办理不了报关手续,必须按照国家规定通过贸易公司办理商业报关,或者选择退运。
根据海关总署2010年第43号公告规定: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海关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所以如果不幸被扣了,进出口资质的企业及报关企业办理货物报关手续,须提供以下单证:
(1).签章后的《代理委托报关书》;
(2).货物的正式发/票或形式发/票;装箱清单;
(3).进出口货物报关单;
(4).合同(正本、副本、复印件);
(5).邮件详情单。
如果个人无法提供,我司可以代为提供相关资质手续,只需要邮件提取通知单和详细清单即可代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