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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报关公司解读台湾线进出口集装箱重量限制

关键词: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  来源:原创

导读:

    南京报关公司解读台湾线进出口集装箱重量限制

近日台湾以立法形式对进出口集装箱重量进行限定,自7月1日起执行。为避免拖车业者、船方及货方间产生争议,请南京报关公司严格遵守执行货柜限装载之限重。
台湾集装箱限制总重重:


台湾集装箱限制总重重:

箱型

总重

集卡及拖架

集装箱总重(箱重及货重)

20

38.5吨

12.5吨

26.0 吨

40

42.0吨

12.5吨

29.5 吨

20呎冷冻箱 

38.5

13.5吨(使用發電機板架)

25.0 吨

40呎冷冻箱 

42.0 

13.5吨(使用發電機板架)

28.5 吨


台湾交通部增订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五十六条之一,及修正第二十九条之二、第五十四条、第六十三条及六十九条,并于2017年7 月1 日起公布施行。

1、按交通安全规则,半联结车(货柜拖车)总重(含货、柜、曳引车、拖架),不得超过35吨,交警允许一成容差量,故最大重量不得超过38.5吨(请详参附件之交通安全规则)。
40呎货柜可视为整体货柜装载,故可向监理单位申请半年期之临时通行证,其总重可达42吨,但20呎柜不得视为整体货柜装载,故20呎之最大总重仍为38.5吨。(请详参附件之申请进出口超重货柜临时通行证)。

2、载重货柜拖车遇过磅站必须进行进站过磅,否则处罚新台币九万元之罚款。

3、如有超重行为则按条例重罚(详见附件),拖车所有人(公司)及驾驶人必需记点,三个月内有超过三次者,驾驶人及公司将吊扣执照半年。

上一页:南京报关公司解读6月海关政策 下一页: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20号(海关总署关于发布《海关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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