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范围
客服中心
  •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尧佳路58号
  • 邮编:210001
  • 电话:86-13405851022
  • 传真:86-13405851022
  • 邮箱:logisglobal@foxmail.com
  • 网址:www.logisglobal.com
客服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 » 常见问题

4、我司是南京进口清关代理企业,主客户按实际单价提供转关报关报检服务 ,所以造成南京报关公司与双方加工贸易手册备案的单价不一致,南京海关要求进出口双方提供南京进口清关时的发票,但是出口专用发票海关联只有一联,只能供出口方或进口方使用,请问应怎样作南京清关?

关键词: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  来源:原创

导读:

站主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加工贸易保税货物跨关区深加工结转的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四款规定:“结转进口、出口报关的申报价格为结转货物的实际成交价格” 。因此,企业在办理深加工结转报关手续时,出口方应提供出口专用发票海关留存联,而进口可提供客户联的原件与复印件,经进口地海关核对无误后,留存复印件、退还原件。
上一页:我司要进口少量的货样,因为涉及反倾销税的征收,想问一下 下一页:5、我司是外商独资企业,在投资额内免税进口的旧设备需

  • 南京清关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为您提供进口清关,出口报关服务。
  •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尧佳路58号 邮编:210001 电话:13405851022
  • 南京清关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苏ICP备17020526号-7